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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能读得懂写在最遥远星星上的诗篇。”宁钧轻声读着摄影作品下的一行小字。

    今天是她和许窦逍的约会日,他们吃过晚饭,牵着手随意沿着城里的河道散步,无意之间发现了一家正在举办摄影展的画廊,宁钧提议逛一逛,许窦逍自然没什么意见。

    摄影展的主题是爱,摄影师通过镜头拍下了世间各种爱的瞬间,奔跑的宠物,欢笑的孩子,躺在草坪上的情侣,牵着手散步的夫妻,在这里,记录了爱的千百种面貌,友爱、宠爱、亲爱、情爱,宁钧尤其喜欢一张星空的照片,摄影器材把遥远的星星拉到眼前,仿佛举手可得。

    “恨让人蒙蔽双眼。”许窦逍下意识的接了一句,“王尔德的这话可不太吉利。”

    宁钧惊讶的看他,说不准是为了他突如其来的迷信还是因为他知道这句话的出处。

    “你知道?”

    “王尔德的《自深深处》,写给那位漂亮但薄情的珀西。”

    “亲爱的,我还以为你没有文学童年呢?”宁钧这话说的有理有据,毕竟许窦逍连豌豆公主的故事都没听过。

    “我有文学青年时代。”许窦逍见她还不相信,有一点不解,“我知道王尔德有那么奇怪吗?”

    “有。”宁钧回答的迅速且肯定,“你读股票市场报告比较合理,王尔德?和你根本不在一个时空里,你怎么会想起来读他的?”

    还能因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大学时代的男朋友。

    袁本痴迷王尔德,其程度与当下小姑娘追土偶的热情不相上下,没有不好的作品,没有不好的影像化作品,即便王尔德私德有亏,行为不检,那也是他的一种人格魅力,总而言之,王尔德虽有缺陷,但袁本爱他的全部。如果他和王尔德生活在一个时代,他大概会手刃珀西,为偶像报仇。如果王尔德活在当下,他大概会注册一百个小号将”珀西配不上你”刷遍全网。

    这种痴迷,使袁本总是有意无意的会在许窦逍的面前大聊王尔德,为了让他能够跟得上自己讨论的内容,袁本甚至把王尔德的作品当成了许窦逍的睡前读物,没事的时候就给他念一段,长此以往,许窦逍对王尔德作品的熟悉程度到了一种肌肉反射的地步。

    “因为选修课。”许窦逍给出了一个正常的答案,“我们学校要求每个人要修五个不同学院的选修,我选了英国文学赏析,期末考试的时候写的论文就是关于王尔德的。”

    这也不是谎话,他的确因为被迫培养出来的文学修养选择了一门能够让它发光发热的课程,虽然最后的论文是袁本写的吧。

    “这就合理多了。”宁钧点了点头,算是认可。

    许窦逍正准备进一步为自己的文学修养正名,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他一回头,遇到了一个老熟人。

    他穿着这世界上最不可能搭在一起的荧光色运动服和休闲凉鞋,以旁人难以忽视的刺眼色彩走进了许窦逍的世界。

    许窦逍永远不可能忘记他:“丹尼尔?”

    丹尼尔热情的拥抱了他:“好久不见了,老同学。”

    许窦逍:“你怎么会在这?”

    丹尼尔:“这是我的展啊。”

    许窦逍看了看他身上鲜亮的色块,又看了看墙上温柔多情的摄影作品,越发的觉得艺术的世界水太深,他要被淹死了。

    “你怎么会来?”

    “你都能办摄影展,我还不能看看吗?”

    “别开玩笑了,许,你自己手工做一个相机的概率都比主动看展的概率大。”丹尼尔无情的嘲笑了他,然后想起了什么的眨了眨眼,“你是陪爱人来的吧。怎么没看见他?”

    许窦逍尴尬的咳了一声,搂住了宁钧的腰:“别找了,在这呢,我的未婚妻宁钧。”他仿佛没看到丹尼尔惊讶的表情,介绍道:“这是我留学时的室友,丹尼尔。”

    “你好。”宁钧伸出手去,丹尼尔绅士的轻轻握住,旋即放开。

    “订婚戒指是什么神奇道具吗?怎么最近我一直遇到你的同学和朋友?”宁钧笑着,“你以前把他们都藏在哪了?”

    许窦逍摸了摸鼻子:”在我衣柜深处的行李箱里,只有有需要的时候我才会把他们放出来。”

    丹尼尔顺着他的玩笑话往下讲:“没错,只有他想伪装自己像正常人一样有朋友的时候才会把我们放出来透透气。”

    许窦逍还想说什么,手机响了起来——是公司电话,他抱歉的笑了笑,走到一边去接电话。

    丹尼尔虽然穿衣品味堪忧,但言谈幽默,为人热情,即便和宁钧初见也轻易做到了宾主尽欢。

    在聊过几个无关痛痒的小话题之后,丹尼尔状似无意的问道:“宁小姐,你和许是怎么认识的?”

    “我们是同事。”

    “哦?办公室恋情。”

    “算是。”

    “谈了很久?”

    “两年吧,不算很久。”

    “我知道这话有点奇怪。”丹尼尔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不要怀疑我的好意,我和许做了两年的室友,关系一直很好。作为许的一个老朋友,我建议,只是一个建议,婚姻是大事,还是要三思而行。”

    宁钧的脸色一变:“这是什么意思?”

    丹尼尔:“我不是背后参与别人生活的人,只是,怎么说呢,我不知道你对许到底了解多少。”

    “丹尼尔,你这样让我非常紧张,有什么事情,能不能明说?”

    “……”

    “你也说婚姻是大事,如果真的有需要我三思的地方,还是干脆的告诉我吧。”

    “我……”丹尼尔为难的挠了挠头,“我只能这么说了,你知不知道许窦逍的前任。”

    丹尼尔见许窦逍走回来,不愿再多说什么,只是和许窦逍寒暄几句相约有时间再再聚就去招呼别的客人,其眉眼之间对他的不赞同溢于言表。

    有了这一插曲,宁钧再没有逛下去的心情,推说身体不舒服要回家去,许窦逍似乎也心神不宁没有追问什么,直接把她送回家去,连坐都没坐就走了。

    说宁钧不知道许窦逍的前任,那是谎话。

    她从入职的第一天开始就知道高大英俊温柔多金的许老板名草有主了。

    他衣着整洁有品味,生活规律,待人接物如春风化细雨,使人如沐春风,专业能力没话说,这样的人本该让小姑娘们趋之若鹜,宁钧入职的第一天便被前辈提点,不要对顶头上司有不要的情感上的幻想,他有一个交往五年以上的女朋友,现已同居,每天都给他准备色香味俱全的营养便当,许先生从来不做无意义的应酬,除非必要绝不加班,因为要回家吃饭,有时甚至会提前下班,因为要赶在晚高峰之前接人下班。

    那时候的许窦逍,可谓春风得意马蹄急,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恋爱的酸臭味。

    宁钧欣赏他,像所有的姑娘欣赏一位优秀的异性,她倒是没有抢班夺权挖人墙角的野心。毕竟谁有能力够狠心去拆散那样一对幸福的小情侣(虽然没有任何一个人看过许老板女朋友,连照片都没见过)许老板似乎对隐私极为重视,也没有公开秀恩爱的习惯,不过恩爱不用秀,狗粮也不必可以撒,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周围的每一只狗都喂的饱饱的。

    他有多幸福,后来就有多落魄,仿佛一夜之间,许窦逍就变了一个人,他邋遢的像是一个标准的科技宅,勉强换上了不属于自己的西服,强撑着老板的体面。他疯狂的加班,拖的办公室里的每一个都苦不堪言。

    宁钧想要帮助他,想要让他变成从前的那个人。她的爱里有很多的心痛和同情,它们给了她勇气,许窦逍就像是诗。

    你是我心中那首

    未完成的诗歌

    一半用心去思索每个要写字符

    一半化为悲伤永远埋藏于心间

    已完成的一半

    写的你我怯懦而又悲伤的过往

    未完成的一半

    想写幻想和你一起要过的风花雪月

    你是我心中那首

    未完成的诗歌

    我不知用多少语言来形容和你的幸福生活

    但是别人多加一个字我都嫌多

    宁钧想要写完这首诗,可她逐渐发现自己无从下笔了,丹尼尔的行为无疑是在提醒自己这是别人的未完的诗。

    躺在沙发上辗转反侧的宁钧接到了一个电话,是童玲推荐的人,她还是让人去调查了,在这个个人隐私完全不存在的世界上,如果你有心去查一个人的资产,总能得到结果,而这结果令人意外。

    许窦逍名下有一套房子,五年前买的,按时还贷,请人打扫。他明明住在公司分配的高管公寓里,他们明明已经将婚姻提上了日程,婚房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她是没有问过什么,他为什么不说呢?

    仿佛是嫌弃宁钧的心还不够乱,童玲发来一条信息,语气沉重:亲爱的,你要稳住。我妹妹查了查,找到了许窦逍的很多故事,我想你的婚姻大事必须要三思而行了,明天,不今天晚上,无论又什么事你都要过来,我要给你看一个东西。

    宁钧有预感,这事情会影响她和许窦逍的关系,从根本上。她不想去,只想泡个澡,换好衣服,躺在床上为自己倒一杯酒,假装自己从来没有调查过许窦逍,也从来没有接到过童玲的电话。

    可是啊。她看了看套在无名指上的戒指,为自己打气,你是要结婚的人了。婚姻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不够坚强,如果没有全副武装,那干脆不要走上战场。

    我要保卫我的戒指。她为自己打气,回复道:“我晚上过去。”

    我要捍卫自己写诗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