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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死了,死了有几年了。

    我接到她死讯是在一个炽热的夏天,炽热的骄阳狂晒碌碌无为的人,逼得那些人总要做些什么才行。

    那一天,正上着课,手机响了,提示短信发来,打开看,沉默五分钟,老师提问不应,同学提醒不应,两腿一提,逃学了。坐上回省的列车,没有联系任何人,也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允许,自己一个人踏上了遥远而漫长的路途。我不知道,我的终点站在哪,但唯一能肯定的是,有她足迹的地方,我都要踏上一遍。没人强求我这么做,我也没必要去这么做,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那种念头,或许是想满足我的叛逆心,或许是闲得蛋疼,又或许像蹩脚的九流诗人说的那样:逃避现实,迷恋旧人旧事,奢望回到从前……

    当我醒来的时候,吊灯晃在眼前,窗户没扎上,直挂着,风一吹帘脚就刷向我的头发。整个房间充斥消毒水的气味,我渐渐适应了那刺鼻的感觉。我作为伤者理应躺在病床,然而我却蹲坐在一张小板凳上,这里也就这货可供病人休息。

    这房间设施极其简陋,一桶纯净水,一台饮水机,两只小板凳,一台有线座机,一个药柜子,角落还堆放不知名的草药外加一个快要褪化成“怪蜀黍”的男人,现成的东西立马造就了一间乡村诊所。

    村民称呼这男人——阿勒(我认识他,但真名是什么我懒得去问)。

    阿勒年轻的时候很有名气,他父亲就是当地村官,他从小就博览群书,年少才俊,能写一手好字。在那时候,他是十里八乡的姑娘都想嫁的对象。

    但也仅仅局限“那时候”,99年他父亲因为受贿,被撤职查办——他的天从此就变了。后来有人就拿他父亲说事,那些三姑六婆很乐意摆个龙门阵添油加醋把他家的琐事晒出来,培养邻里关系。

    他母亲是大家闺秀,又体弱多病,当然听不得那些言语。丈夫出事没过半个月,她就死了。阿勒的父亲是独子,出事后,就没有人了,娘家人因为夫家的事故而受到牵连,官司接连不断,他们根本无法分出心来关照阿勒。不过亲戚们都劝阿勒离开,去哪都好,等风波消停一阵后,再安顿。

    阿勒的选择是留下来,那时候他25岁。

    家道中落以后,他迫于生活的种种无奈,第二年就跟着村民进山开荒。村里年轻有为的小伙子基本都到外地打工了,可他却执迷不悟任然留在村里,跟着开荒队混饭吃。过了三五年,村子还是原来的村子,不同的是——有钱人多了。发横财的打工仔回村炫耀,而他却依然一贫如洗。

    秋天,是一个令人欢喜的季节,他忙得满头大汗不顾日光的毒辣,埋头奔走在贫瘠的田野上,为的只是赶在天黑前能打好谷。和他同辈的,甚至比他小许多的,都聚在一起大鱼大肉,胡天海吃……

    我之所以知道他的过往,是一个人告诉我的。那个人对于阿勒来说很重要,那人与阿勒有过七年的恋情,他为什么会留下,我想大概是因为那个人在这儿吧。

    我之所以会来到这偏远的山村,而接着与一个名为阿勒的男人相遇,我想也是因为那个人——那个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的女人。

    他为什么开起诊所,我就不再知道了。虽然我来的理由很简单,但并非自愿。叙旧是必要的,但我却真的受伤了。进村的班车中途出事,车身撞到山壁,玻璃破损,车上的有几名乘客被甩出,直接翻进了山沟里,体型不算娇小的我很不幸的也身在其中。

    听阿勒说,我们是在村边的河流被发现的,我的情况是除了胸口被划出了一道大口子较为严重外,其他倒没什么大碍。一同被甩出去的人,伤得最轻的就是我,而其余重伤乘客经过简单的包扎后就被运进县里的医院进行抢救。

    阿勒端上一碗药汤,嘱咐我喝完就退出去,跟进来的还有些穿着警服的人——他们是来调查失事的。我按老勒告诉我的,含糊说了一遍,他们安慰我几句后就走了,最后还叮嘱我接下来不要走动,静候县里医院的医用车,他们还擅自打开我的手机联系了我的老爸,说明这里的情况。原来伤员较多,又因为发现遇难者的时间点并不集中,医用车竟然不够用!我是最后被留下的——伤员。

    出师不利是我当时想到的词,第一站尚未落脚就不得不打道回府实在不甘。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逃学干嘛,旅游?根本就名不正言不顺。

    我在意的并非车祸,而是我的初衷。回想当时的我真是出奇的冷静,思路极为清晰,换做平常那时不可能的。劫后余生的感慨竟然一点也不存在,似乎在我的脑海里,瞬间成型了一种念想,甚至我自己都没有思考过这想法的是否具有合理性——从诊所的破窗口跳出。

    当我真正清醒过来时,我已经来到了一所小学的校门口,一鼻子臭土味告诉了我这里就是我曾经迷恋的地方。下午五点的太阳是最美好的,夕阳照射着我的面孔,暖洋洋的,尽管这里已废弃了一段时间,但我却觉得这里的生气十足,仿佛回到了小时候,眼里看到的都是些孩子戏耍的身影。

    我逐一流荡在各间教室前,脑海搜索有关她的点点滴滴,可是物是人非事事休。

    我想,故地重游一次后就不再来了……

    明明先前追求得那么热烈,但它就在身边了却冷却得如此无情。心里暗叹一番,我重新上路,踏上回家的路途。有些人就是这样,得到了想得到的,就失去了激情,我从前不认为我是这样的人,可是我发现,我真的就是。

    我不敢保证是不是记得会诊所的路,只能凭借依稀的记忆去走,后来我才发现我走错了,因为我的记忆里,这附近没有一座凉亭。而天气却突然阴暗了下来,一场夏季暴雨说来就来,没有给人一点准备的时间。

    进凉亭避雨的不止我一个人,还有两个外地人,听口音,似乎是湖南来的。我心想,估计是一些有钱不知道去哪花,跑来山村寻找人生意义的人。因为他们的行囊里很多是旅游设备,登山镐都带上了。

    他们拿出两瓶山城啤酒对饮,欣赏山雨的风景,树叶随着风一波又一波地涌来,像望不尽的海浪,高低起伏,传来沙沙轻响,在大城市里可见不到这样自然的风景。相信每一个人吸惯汽车尾气的人来到这里都会被大自然的美征服。

    我找个干净点的地方坐下,拍去身上的雨滴,整理乱糟的头发,等待山雨的停歇。一个广东人大口喝下半瓶啤酒,打了个嗝说:“辣个当地人说这女孩都死了有几年了,什么都没留下,我觉得还是一样,玩个痛快再回去。”

    另一个人摇了摇头,放下酒瓶说:“这人很特殊,不是被拐,是自己失踪了。她家人不报警,却独找我们私家侦探,而且她都消失好几年了,她家人才想到要找人,这本身就有问题……”

    “好了,你打住。我们只负责找人,找不到人就算了,雇主怎么想的干我们什么破事?”

    “我就觉得这任务有点——诡异。算了算了,既然人都死了,我不想再在这里多呆了,明天就走,这几个月的跑路都跑累死了,哪有心情玩,如果你想留下来就留下来。”

    “我这是享受生活,而且公司有缺钱的时候么?你这笨猪不会懂的。”

    “……”

    我暗想,原来这两个有点来头(但我就是不问)。这时,我看向外面,雨似乎小了许多,我正打算离开,那两人的背包里突然掉出了一张有些发黄的相片,那相片飘到路面随着雨水冲进暗洞里。其中一人见状,急了,大喊:“相片!相片!你怎么不放好点?!我们就一张,还得拿回去还给雇主呢!”另一人也有些无措,面子有点放不下,反驳道:“我怎么知道它会掉出来?!我明明放好了!都是你拿啤酒的时候没合上拉链。”

    我看得有些无奈,俩男人给这破事闹得……

    我开口了,“如果你们愿意,我可以帮你们拿回来,不过得要报酬!”

    “愿意!愿意!非常感谢你则个小伙子,我们身体太大进不去那洞!如果你能拿回来,我们给你三百块的报酬,你觉得行?”其中一个人激动的边说边掏钱。

    三百!我咽了口唾液,直勾勾看着那被撑得厚厚的钱包,不知觉就脱下衣服……

    我身体也不算娇小,但在社会里也体现不出任何有利的方面。但在这地方,就完美的发挥出这优势。我慢慢钻进暗洞,幸亏是脱了衣服,身体贴紧墙壁也不怕脏。口含着手电,双手撑地,慢慢前行,暗洞有些长,我看了一会儿还是没有看见那张发黄的相片,而且越进去洞越小,直到我不能进入,才生了放弃的念头。

    边为我那即将到手的三百钞票而叹息,边后退出洞,我的手还在水底撑着,可是摸到一阵,突然发现一张薄薄的东西划到手指,我顿时激动不已,拿起一看果然是张发黄的相片,只不过沾上了泥巴,我又放进水清洗一阵,拿出来一看那张相片人物的模样。

    不看还好,一看真的差点吓出心脏病。

    竟然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