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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闷骚的袁本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杯喝了三分之一的特调鸡尾酒,衬衫扣子解了两颗,眉眼弯弯、嘴角带笑、发尾翘起了一点,以王晓晓过往的经验,他刚刚一定喝了一份威士忌。他身后跟着一个高大的男人,宽肩猿臂蜂腰,一看就是健身房的常客。

    “这是我的朋友ThomasChen。”

    “这边是我的老同学,今天老许许窦逍带着未婚妻宁钧过来聚会,刚好碰上了,这位是这的老板古越,学弟苏睿,田宇你见过,这是他爱人程浅。Tom是三代移民,普通话说的很勉强,随便交流一下就行。”

    陈先生和他们挨个握手,许窦逍总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充满兴味。

    “今天真是出门没看黄历。”田宇扎到角落里和自己媳妇嘀嘀咕咕,“老袁等的朋友怎么是他啊。”

    “什么意思?你以前还见过他?”

    “见过啊,你记得前两年老袁的单位有个和国际友人合作的项目吗?他当时被安排接待对方的负责人。”

    “所以呢?”

    “所以……”田宇犹犹豫豫,在对爱情坦白和对兄弟忠诚之间摇摆不定。

    他还没说出个所以然,程浅的注意力就被袁本吸引走了,或者说所有人的注意力从来也没从他身上离开过。

    “你要喝什么自己去点呀,kitty。”袁本把自己扔到王晓晓身边,长手长脚的占满了剩下的空间,酒精把他从尴尬的情绪中解救出来,他享受着身体里慢慢升起来的暖意,轻飘飘、懒洋洋,甚至毫不在意的叫着陈先生的花名。

    “kiity?”宁钧看了又看,陈先生英俊潇洒得仿佛英伦模特,和粉色动画角色没有半点共同点。

    被叫的人很开心的用他很勉强的普通话解释:“Thomas,Tom,tomandjerry,猫和老鼠,所以是kitty。”

    “还,还蛮合理的。”

    “是吧。”袁本得意洋洋。

    “Heissocute,right?”

    确实很可爱,宁钧想不通许窦逍为什么要和他闹矛盾,也没注意许窦逍听到这个昵称后难看的脸色。

    袁本是个很没创意的人,同龄的女孩是姑娘,小点的女孩是妹妹,大点的是小姐姐,他喜欢谁,谁就是猫。

    他再了解不过了。

    十二月的第一天,学生会的女王陛下闵姗姗说:“我已经大三了,学生工作太繁重,承受不来,该换届了。”

    这当然是场面话,闵姗姗,F大的第一美人,也是第一强权,美的凌厉张扬,做事雷厉风行,只可远观,凡近前者皆被强大气场分尸。正因为此,闵美人双十年华虽有少女的情怀却没有少男近前,只能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把手下折腾的要死要活。前些日子终于铁树开花,谈了大学里的第一场恋爱,为了陪这位勇敢的青年,同时也是学生工作做无可做再没有挑战,于是决定卸甲归田,找人禅位。

    “你们都知道我的规矩。丛林法则,优胜劣汰,能者居高位。”闵姗姗环视在场的各位,拿出一个纸箱子,“这里面有我出的试题,难度等级相同,有兴趣的可以挑战一下。”

    围坐在场子里的各位安静下来了。

    说起来,大学的学生会么,就如同鸡肋,说是有权,却是个空架子,我党起家给北洋添麻烦的时候,最喜欢动用学生组织,等自己成了权威,就不太喜欢放权给学生了。可说是没权吧,大事小情鸡毛蒜皮,打个开水不热这样的事情都能找上学生会,累是累了点,可荣誉头衔也是率先顶上,毕业之后简历上一片金光闪闪,谁不喜欢呢。

    还有哪个能比学生会主席更金光闪闪呢?

    哦,对了,团委主席。

    可惜追求完美简历的许窦逍同学对资本主义国家充满向往,没有做好投身党委建设的准备,所以说学生会主席才是首选。

    军旅家庭的袁本同学倒是被父亲大人三不时的教育要争取政治上的进步,可他天生懒散讨厌麻烦,就连加入学生会也不过是惊鸿一瞥闵姗姗的耀眼风姿一时兴起,让他竞选,实在,呵呵,不可能。

    古越么,古越是异世界生物,没人清楚他的思维。

    至于在场的其他人,他们不是主角诶。

    总之,事情的结果是,许窦逍把手伸进了闵姗姗的纸盒子,抽出了试题。

    为十二月底的元旦晚会拉赞助。

    纸盒子转了一圈回到闵姗姗手里,女王大人很满意的微笑:“手段不计,自由搭档,我看好你们哦。”

    人是社会动物,想要成事单干的不行,许窦逍率先想到了古越,可是这位平时都能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义气青年却比谁都跑的快,拒绝的相当干脆,却死也说不上个理由。许窦逍也不好为难,转而询问新结识的好朋友。

    袁本托着下巴看了他一会儿,后者软软的头发在阳光下泛着金棕色的光,他的心思百转千回,最后点了点头:“可以啊,不过事成之后记得报答我。”

    很自然的把报答归结为请客吃饭大不了代写作业的许窦逍很爽快的应承了,然后转首问同部门的程浅有没有兴趣加入。

    程浅其人,性别女,年方十九,佳人不绝代。宣传部基本技能:漫画。高等技能:演员。其他:???

    以上,是许窦逍的脑内表格。其他不论,单看程浅以话剧社新人身份成为演员一梯队的能力,她的综合素质和为人处世都可以算是上乘了。

    “程浅,有没有兴趣和我们一组?”许窦逍微笑着叫住准备收拾东西去上课的女生。

    “你们?”程浅反问,“你和古越?”

    “不,我和袁本。”许窦逍指了指角落里发呆的同伴,程浅若有所思的嗯了一声,玩着发尾来来回回的看了他们俩一会,点了点头:“算我一个。”

    “明天休息,下午两点钟我们碰头商量一下。”

    “ok.”

    许窦逍目送程浅的马尾辫一甩一甩的离开,心里有几分愉快,最少他的第一步已经迈出去了。当然,如果他知道程浅的内心活动的话,一定会把这些愉悦都埋进深海。

    啊啊啊,果然被我猜中了,袁本和许窦逍才是王道啊,虽然有点对不起古越,不过,阳光健气不是我的菜呀,冰山最高,温柔最萌。说来,他俩谁攻谁受呀?呵呵呵呵呵,我要借着这个机会好好观察观察,闵女王,感谢你赐给我的机会,阿门。

    谁攻谁受?我们都很想知道呢,程浅同学。

    程浅闲暇时间喜欢玩玩养成游戏——耽美向,深知恋爱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好感度,好感度在单机游戏里往往通过事件培养,以彩色柱状体表示,一个失手很容易造成悲剧。

    说这么多不是普及知识,看官们不需要普及。这是为了铺垫,铺垫程浅同学内心的咆哮。

    你们够了啊啊啊啊!!!是要闪瞎我的钛合金眼吗吗吗!!!好感度要爆表了啊啊啊!!!

    此时此刻,程浅正和许窦逍袁本同坐一辆公交,她坐,他俩站在汽车中段后门附近,他们刚刚顺利结束了外联活动,在回学校的路上。

    许窦逍着粉色衬衫外套白色针织开衫,袁本着灰色毛衣配以黑框眼镜,二人着装朴素大方,在活动过程中言辞得当,举止有度使人信赖,程浅觉得和这两个人共事放心舒心,唯一的缺点就是会被闪瞎眼。

    配合默契很好啊,可你们这种心有灵犀一点通是怎么回事啊?眼神交流正常啊,你们给我解释一下那个基情四溢的会心一笑好吗?

    程浅面目表情的看着窗外,默默的谴责着自己的腐细胞,责骂它们侵蚀了大脑的百分之九十九,只留百分之一的理智控制自己不把内心所想喊出来。

    这种自我反省一直持续到她在镜面反光上看到袁本把爪子搭在许窦逍的脑袋上,并且揉了揉。

    “你干嘛?”(许窦逍你娇嗔个什么!)

    “说好了你报答我啊。”(袁本你这种风流少爷的语气是从哪里淘换出来的?!)

    “啊?”

    “跟我们家三花一样,来喵一声听听。”

    艹。程浅的头磕在了玻璃窗上。大神,真的不是我腐,是他们太没下限了!

    同样是面对非常理破格飙升的好感度,不同人有不同的反应。

    王晓晓周末的时候和袁本一起出现在电影院里,为了消磨掉后者班级发放的圣诞节礼物——免费电影票两张。

    “真不该和你一起看。”袁本把爆米花放好对青梅选择的爱情故事不屑一顾。王晓晓则直接秒杀了他的不屑:“以你可怜的交际圈,能找到其他人吗?”

    “我本来想找许窦逍的,可惜他要打工。”袁本喝着热巧克力不无遗憾的说道,最少他和自己一样倾向于喜剧片。

    “你要和那个好学生一起看电影?”王晓晓表示诧异,“虽然让你和他做朋友的人是我,但你们发展到这一步还真是让人意外啊。”

    “他很有趣啊。”袁本很自然的说着,英挺的侧颜在电影院昏暗的灯光下显得分外的柔软,也许不是因为光线,也许是因为他的笑容,眉眼半弯,唇角温柔,一个当事人也没发现的微笑。可王晓晓发现了,她张了张嘴,刚巧开场的音乐响起来了,微妙的时间点让她错过了继续交谈的时机。

    这绝对不是一个通常和‘很有趣’搭配在一起的笑容,通常的那个是充满了戏谑的,通俗的说就是欠抽的。而这一个,比较像他谈起他那只三花胖猫——他最喜欢的姑娘——的表情。

    王晓晓被这个非常规笑容梗的够呛,电影都没认真看。一散场就拉着袁本问:“你说许窦逍有趣,是哪种有趣?”

    “啊~”袁本想了想,笑道“很像花花。”他把空纸杯扔进垃圾箱,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补充道,“触感很像。”

    王晓晓只觉得脑袋里著名竞猜节目主持人甩出手里的问题卡晃荡着他的方便面头吼着:恭喜你答对了。可她没心情进行下一关,当下她虽然知道答案还是想要一博。

    “你摸过了?”

    “当然。不然我干嘛要帮他做学生会里的那些麻烦事,这是劳动所得,等价交换。”

    完了。王晓晓扶额,就他的表情分析,许窦逍现在的地位已经和三花无异了,但愿,她是说但愿,许窦逍能够忍受接下来会发生的一切,维持他和袁本的友情。

    如果采访三花,它很难明确的定义袁本是好主人还是坏主人。

    他可以为了倚着自己胳臂睡觉的三花一下午不挪动,也会心血来潮的把它扔到半空中做三周半转体。会事无巨细的细心照顾它,也会把它当面团一样死揉。总之,他会把宠物宠上天,但与此搭配的是他三五时的‘欺负’。

    用袁本自己的话说就是:因为我喜欢它啊。

    于是,宠爱+欺负=袁本的喜欢。

    他现在,喜欢许窦逍。

    可怜的许窦逍。王晓晓默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