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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是被人从换衣间里给拖出去的。

据说是苏特助等得着急,找了一个人进来找我,才发现我因为搞不定我脚下的高跟鞋所以才将我给搀扶了下去。

“苏特助,我可不可以不要穿这双鞋,我有一双坡跟鞋可以穿一下的。”我坐在汽车里,依旧不死心地跟苏特助“商量”着,可是苏特助根本就好像没有听到一般,依旧稳稳地开着车。

“苏特助,你把车停一下好吗?你真的想让我给老板丢人吗?那样的话我们谁都不好看吧。”我不依不饶地继续对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这次,苏特助终于抬头看了我一眼。

“不行,老板说了,必须要让你穿他送的衣服和鞋子,思晓,我也是帮老板办事,你也不好让我为难吧?”

他的话让我气恼地把自己给摔进了后座。

“好啦好啦,我不说了,反正丢人的是他又不是我。”我气呼呼地转移了视线,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满脑子都是脏话,恨不得当场飚出来。

“不对啊,苏特助,这不是去方氏集团的路吧?”我后知后觉地发现,这条路我好像根本就没有走过。

“哦,不是,老板说让我先带你去一个地方。”苏特助不温不火地回答道。

我一下子就警惕了起来。“什么地方?”

“到了你就知道了。”苏特助好像也不愿意多说,说完这句话后就不开口了。

我额头上的眉头顿时又深了好几层。这是什么意思?该不会是方天恩故意的吧,他什么都不让苏维文透露出一个字来,到底打得是什么主意?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到了之前的王小红。她一直心心念念的就是把我给卖了,所以今晚该不会是他也想把我给卖了吧?

不对不对,他说过,他不会这么对我的。虽然他不是一个君子,可他毕竟是个生意人,生意人讲究的是诚信,他应该不会无耻到这种地步吧?

但是我心里依旧是忐忑不安。

直到苏特助把我带到了一家美容店。

“进来吧。”

我诧异地看着他,他已经把大门给推开了,正等着我下车让我进去。可是我根本就不知道此行的目的,只是傻愣愣地看着苏维文,双脚没有动弹。

“思晓,老板说让你把头发打理一下,这是出席酒会最基本的礼貌,你应该不至于会害怕吧?”

我咬了咬牙,明知道苏维文是故意在激我,可是我还是傻傻地上了当。

“我穿这样的鞋子根本就不会走路,你让我怎么下车?”

苏维文却笑了,然后直接就朝我走了过来。“我扶着你吧。”

我气恼地把手臂甩给了他,然后他就真的搀扶着我走了进去。

我从来没进过美容店,一进去我还以为是酒店呢,前台的小姐看到我们俩就直接冲了过来,然后苏维文就把我的手交到了前台小姐的手里。

“好好扶着,万一摔着可就闹笑话了。”苏维文似笑非笑地说到。

前台小姐的脸瞬间就变了,也不知道是因为担心还是因为想笑。

我恨恨地把手给抽了回来。

“我自己走好了吧,用不到你。”我瞪了苏维文一眼,就费劲地往前走去。这鞋子根本就不是人穿的,我才走了两步就差点把脚给扭了。

这样下午,一会儿的酒会我根本就无法参加啊。

“好了,别耽误时间了,我提前预约过了,你们的执行总监在哪儿?马上带我们过去吧。”苏维文说完,前台小姐就面带微笑着带着我们往前走去。

我三步并作两步地跟着,我甚至打算今晚就这么跳着进会场的。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方天恩居然叫这个执行总监教我学走路!

做头发根本就没用多长时间,我却用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学穿高跟鞋走路。不仅仅是要学会走路,还要走的优雅走的高冷,走不好就会被要求重新来过,我想罢工,可是苏维文已经离开了,而且大门也被关上了。那个执行总监说,除非她打电话,否则没人会给我们开门。

我看着这个变态的老女人,眼里冒着火恨不得一脚将她给踢出去。

可是,她的块头比我大了不知道有多少,我根本只有想想的份了。

所以,还是女人最了解女人。我在毫无办法之后,不得不接受了她的提议,按照她的指示练习如何穿着高跟鞋走路。也不知道是因为我本来就有这种天分还是我的学习能力很强,总之在两个小时之后我顺利出师了。

一出来我就四处去找苏维文,却没想到在门口看到了一脸严肃的方天恩。

“方大老板,你到底是打的什么主意?我徐思晓不过就是一个打工妹,被你这么费尽心思打扮成这个模样,你以为我会感激你吗?你这么折腾我到底是有什么目的?要是不说清楚的话,我是不会给你走的,大不了你把我给绑了去。不过到时候丢人的是你可不是我。”我双手环胸地看着他,也许是因为太生气了,我对他脸上的阴霾之色好像根本无不屑一顾似的。

“上车。”方天恩全程只说了这俩字,然后就帮我拉开了车门。

我看着他,没动。

“徐思晓,你真的不想见紫云了?”

我眼睛突然一亮。“你要带我去见紫云?真的吗?”

方天恩的嘴角瞬间就被他勾了起来,我看不懂他的表情变化,只是想从他的嘴巴里得到答案。

“那还不快上车?”

所以他真的是要带我去见紫云?是因为我这段时间表现的太好了,所以他才会想着给我一个奖励吗?

我刚刚还那么冲他发脾气,现在想来也着实不应该啊。

我想解释一下,可是看他的好像已经开始看表了,就急忙一猫腰钻进了车厢。

进了车子我才发现,这辆车不是苏维文开的那辆车子,而是一辆很高档的双面座位的汽车,很宽敞而且很高档。开车的人也不是苏维文,而是一个带着白色手套的中年人。

这大热天的,虽然车子里有空调可是戴着一副手套,他就不难受吗?

正当我乱想的时候,方天恩也上了车,同时拉上了车门。

“去名港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