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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犯人自进来开始,就引起了李笔余的注意,不为别的,就因为她是个女人。

    要知道,李笔余所处的这座监牢,在蒙古可号称“第十九层地狱”,不论你是多厉害的细作,还是多血烈的汉子,只要进来,不出三个时辰,便会让你求饶妥协,这么多年,从无例外。

    李笔余有这个自信,无论是对这座监狱,还是对他自己。

    当然,这也可能说明,进来的那些人,血性还是不够,真正有气骨的人,根本不会让自己活着成为俘虏,就是心中生出的一丝怕死之念,才使得他们落至此地,尊严扫地,饱受摧残。

    有些事情,做着做着就习惯了,做着做着就喜欢了,这么些年,他见惯了血肉模糊,听惯了撕心裂肺,身为狱卒,他们的地位微如蝼蚁,很多时候,李笔余只有在这座阴森血腥的监牢里,才会找到那种自欺欺人的优越满足。

    在这里,死,是一件极其奢求的事情,看那些人,在自己的面前哀嚎连连,你根本无法想象,曾经,他们是多么的高高在上,多么的不可一世,可漂泊了半生,荣耀了半世,临终之前,却惶惶如丧家之犬。

    和他们这么一比,倒觉得老天有时候,也挺公平的。

    路,都是自己选的。

    可她究竟是什么身份呢?一般人可没资格来这里。

    上头让李笔余单独看管这个女人,他第一次接到如此棘手的任务,毕竟以前,自己接触的都是皮糙肉厚的大汉,如今,反倒不知该如何下手了。

    李笔余悄悄地打量着,那个女人表现得极其平静,不知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处境,还是已经有了视死如归的心,他微有不屑,这副表情可见多了,但从来就没有人能硬到最后。

    何况,她还是个女人。

    她的头发下埋藏着一张瘦削的脸,与常人不同的是,进来的时候,身上就已经带了好几道鞭痕,从押她来的小兵口中闲谈得知,那鞭子,是忽图剌亲自赏的。

    闻言,李笔余惊得下巴差点脱了臼,忽图剌是何许人也,那可是蒙古的天,他在先汗俺巴孩被金国人钉死的情况下即了位,为给先汗报仇,这些年来忍辱负重,殚精竭虑,不近女色,任人唯贤,做出的政绩,连他这个小小的狱卒,都看在了眼里。

    她究竟是谁,又做了什么事情,能让平日里亲切近人,喜怒不露于色的帝王,动了逆鳞之怒。

    还没来得及细思,这个女人就被押她而来的士兵们,粗鲁地吊了起来,根本没用他插手,紧接着,碗口大的鞭子,就如雨点般,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

    李笔余疑惑不已,审讯犯人时,严刑拷打只是手段,真正使用起来时要注意方法,这一顿鞭子下来,人首先就半死不活的,再审起来可就麻烦了。

    将自己的思虑说出口后,兵头却对他道,这女人,是金兀术的妹妹完颜珠兰,大汗的意思是,留口气就行,千万别手软。

    金兀术,汉名完颜宗弼,这是一个永远也不会被长生天原谅的名字,金国将先汗俺巴孩,钉死在木驴上的时候,正是他执的刑。

    难怪大汗会如此盛怒,原来,她是仇人的妹妹。

    鞭子接触肌肤的声音,回荡在幽森的狱牢里,他远远地望着那抹身影,只见她顺着鞭子的力道来回晃悠,可自身却如死物般,也不挣扎乱动,又或许,她也发出了哀嚎,只不过声音太小,被周围铺天盖地的鞭子声所淹没。

    等到人都离开了以后,他才慢慢走近那个女人,应是已经疼晕了,弱小的身子,被监牢里的风吹得来回飘荡,担心若吊久了会废了胳膊,他松了绳子,于是,她摔在了地上。

    真清瘦的身子啊,用摔字其实很不恰当,更像是叶子飘下来一样。

    唉,连大汗都不让活的女人,又何必对她动恻隐之心。

    她的脸露出了头发外,由于之前的光线暗,看得不大仔细,此刻认真端详,才发现面前的女人,简直是惊为天人,汗水浸湿了她的头发,也使得她单薄的衣服,紧紧地贴着肌肤上的伤口。

    如此美人,却没人敢怜香惜玉,暴殄天物,真是暴殄天物。

    她在昏迷中发出了呓语:“鹅……鹅……”

    他听得不大清楚,也不确定她说的是什么,下意识地接了句:“曲项向天歌?”

    不该有非分的念头,但绝色佳人近在咫尺,心里不免起了波澜,见她没了动静,良久,李笔余小心翼翼地伸出了手,他发誓,他只是想摸一下她的脸。

    但就在这时,那女人咳嗽了两声,吓得李笔余猛地将手缩回来,下一刻,她虚弱地睁开了眼。

    “能给点水吗?”

    虽是祈求,但语气却不容拒绝,还从来没有哪个犯人,跟他说话的语气这么硬,晓得她身份特殊,也没和她计较。

    她接过水,虽是渴极,却没有失态,他暗叹,到底是当过公主的人,岂是我等末流之辈可比,只不过,这和“食不过三”却有异曲同工之妙,倒更像是汉家公主的规矩。

    头一日便这么过去了,往后几天的情景,与第一日相比,有过而无不及,地狱的名号不是白叫的,从这些年来,那些被抬出去的一袋袋碎尸就能看出,那些人在生前,受到了怎样的折磨。

    但这也只是小家子气,这里的刑罚,只有你想不到的。

    有时她疼得昏厥,但下一刻,又会被人用冷水激醒,混合着冰碴的水,从她的头顶倾盆浇下,她咬紧牙关,浑身不住地颤抖。

    真是令人心疼。

    她似乎极在乎自己的模样,每次被伤痕累累地扔回来时,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用鲜血将自己的嘴唇涂红,这的动作往往会牵扯到她的伤口,因为李笔余看见,豆大的汗珠,顺着她的额头往下掉。

    “吃饭了。”

    他道,将自己事先有意清洗干净的碗筷,放在了铁栏杆前。

    她走上前,轻轻地俯下身,但手摸了半天,也没有拿起那只碗。

    看着她茫然的眼眸,李笔余心下一惊:“你的眼睛,被他们弄瞎了?”

    待到她终于拿起了碗筷,然后摇了摇头:“不是,好多年的旧疾,只是时常复发罢了。”

    可能是白日里,她的喉咙喊坏了,声音非常沙哑。

    “看来老天是赏了你这张脸,又收了你的这双眼睛。”李笔余道。

    闻言,她轻轻地摸着自己的脸,对李笔余说:“这张脸,可不是老天赏的,它动过刀,老天赏的那张脸,早就被火烧毁了,唉老了,老了……那句话是怎么说的,红颜迟暮。”

    她若是老了,那我,岂不就是老不死的?

    李笔余暗暗苦笑。

    “你的这双手,关节分明,指如削葱,一定是双演奏乐音的手吧。”

    她笑了笑:“也拿过剑,只不过,都是些三脚猫的功夫,是当年练舞的时候,顺手学的,花拳绣腿而已。”

    她拿起筷子,往嘴里送了一口饭,在发觉竟吃到了肉后,她停止了咀嚼。

    “放心吃吧,是鹅肉,没有毒。”

    将嘴里的东西咽下去后,她抬起那张没有血色的脸,淡淡地对李笔余说:“为什么?”

    “什么?”他没听明白。

    “我是说,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以为,常年在这里生活的人,心都已经麻木了呢。”

    “人都是喜欢美的东西,哪怕身处于地狱。”

    他笑道,继而说道:“这是我的权力,与你无关,在我所处这个环境里,可不是天天都能遇见你这样的美人儿。”

    “遇见你,本宫也很幸运。”

    “公主怎能和我这种人相比呢?”李笔余苦笑。

    “为何不能,你又是哪种人?”

    “我只是一个狱卒。”

    “狱卒怎么了?”她反问他,“术业有专攻,我记得,岳元帅死的时候,你的同行隗顺,就冒着杀头的危险,将他的遗体带了出去,只这一点,他将来必会载于史册……有时一个人啊,一生中只需做对一件事情,你看那宦官蔡伦,六根不全之人,污蔑妃嫔,陷害太子,但就因为改造了新纸,便让他名扬于世。”

    她叹了口气:“不过本宫一直觉得,这世间万事万物,或早或晚都会消失,那些东西,都是虚的。”

    李笔余暗暗惊叹,没想到她身为公主,竟然会有这种想法。

    目光所及之处,突然发现她的手臂上,有一个狼形刺青。

    “你手臂上的这个,可有寓意?是你母亲纹的?”

    “母亲?”她重复了一下,仿佛对这个称呼十分陌生。

    她晃了晃手臂,对李笔余道:“母亲,我哪有母亲,我六岁的时候,父亲就把我的母亲给杀了,很惊讶吧,当时我也不敢相信,于是我就去找父亲,可父亲却跟我说,我的亲生母亲,在生我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那个女人只是我的养母,他说她与我伯父有染,对我心怀不轨,所以才杀了她。”

    “这世上,还有这种事……”李笔余不敢相信。

    “你以为事情到这就完了?”她笑了,本想接着说,但是突然又沉默了。

    良久,她道:“他们都以为,我就是珠兰公主,但我不是,只不过,如今说出来,也不会有人信了。”

    李笔余有些迷惑,听得一头雾水。

    “观我一生,我有很多个名字,只不过从始至终,被自己一心一意放在心上的,只有赵寒漪。”

    “赵?莫非……”李笔余意识到了什么:“你不是女真人。”

    “算是吧,也不是。你只需记住,我是大宋在绍兴十一年,和亲给金国的寒漪公主,就行了。”

    “听说寒漪公主,在为大宋传递情报时,被金国人发现,已经被火烧死了,怎会……”

    “一言难尽啊。”她苦笑,转了话题向他问道:“你可知靡途之役?”

    “当然,那一战,我们蒙古损失惨重,听说那场战役中,金国战死的那个将领,好像叫讹、讹什么来的。”

    “讹里朵。”她道,接着又说:“他叫讹里朵,汉名完颜宗尧,女真的潞王殿下——我的夫君。”

    “抱歉。”他意识到自己的失言。

    “有什么好道歉的,人都已经死了,你说的这些话,他又听不见。”

    她接着说道:“那可是在女真,对我最好的男人,你知道像我这种和亲来的公主,是带着联姻的政治目的,我根本没抱希望能让他喜欢,刚开始的时候,我一直戒备着他,觉得他对我的好,都是有目的的,我尽心取悦他,却又不敢对他动情,等到真对他动情的时候,又患得患失,唉,真乱,我也说不清楚。”

    “你有妻儿吗?”她突然问道。

    这个问题,一下子融化了李笔余多年来石化的心,这是他的伤口,是他永远也愈合不了的伤口。

    见李笔余没有说话,女人意识到了什么:“无意冒犯。”

    李笔余叹了口气,泪水溢满了眼眶:“有,但是在靖康那年死了,埋在了临安。”

    “临安?”她惊道,“你去过临安?”

    “莫不是我在蒙古,吃这碗饭的时间太长,以至于公主都已经看不出来,我本是个宋人。”

    闻言,她却笑了:“是看不出来,我的眼睛已经坏掉了,不过你信不信,就算我现在换上女真的服饰,你也不敢肯定,我就是个宋人,否则,忽图剌也不会被我三言两语,随便使用的小手段,耍的团团转。”

    “你恨金国吗?”他终是好奇地问道,靖康之变,金国与大宋之仇不共戴天,她对金国,到底怀着什么样的情感。

    “我不会原谅他们,但也没有精力恨。”她道。

    “胡地少教化,公主这些年,吃了不少苦吧?”

    她叹了口气,“苦是吃了,不过他们金国的那些王爷,读的书,也并不比我们大宋的读书人少,就像我们也有目不识丁的粗鄙之辈一样,岂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冷风窜过牢房,她有些冷,蜷缩着身子。

    “能给我弄一个弓弩吗,小一点的,我觉得,自己一定会活到,走出这座狱牢的那天。”

    李笔余不明白,她要那弓弩做什么,难不成,心中还有未报之仇,未杀之人?

    “这口气可不小,这么多年,还从没有发生过这种事,这是一个铁律,大汗把你关进这里,就是下了心要你死,你知道吗,上头说,下个月,就要把你凌迟。”

    “我理解忽图剌的恨,但他恨的人不是我,金兀术一定会救我的。”

    “就算如此,可我们这些人,是离不开这里的,为你大费周章地弄这个东西,于我有什么好处?”

    见她没有说话,李笔余突然反应了过来:“我可没那个意思。”

    “如今本宫这满是伤痕的身子,还能让人提起兴趣么。”她自嘲地说道。

    “你……能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吗?”他问。

    对这样一个女人,李笔余着实深感好奇。

    最好奇的,是她与女真的潞王——讹里朵,之间的故事。

    “好啊。”她答应的很爽快,“不过也挺难为我的,我在金国生活了将近十年,你要我如何在这短短的几天里,将那些事情全部讲出来,哪些人物没必要说,哪些事情没必要述,还得我斟酌,细节多了,难免让你觉得啰嗦,挑自认为重要的讲,又怕你感到突兀,想想也挺神奇的,我不会把我每日的行程都记住,但有时,就连天上有几片云彩,都能一清二楚。”

    “你就不怕,我把你说的内容都给记下来?”他笑道。

    “等我死后,大抵就不会有人,再提起赵寒漪这个名字了,你就算写也是野史,没人会信的。”

    她的语气很随意。

    那时,距她被凌迟的日子,还有将近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她的确无法将她十来年的经历,全都和李笔余叙述一遍,但即便时间如此紧促,李笔余仍然觉得太久了,如果可以,他希望她能早点死,早日脱离这苦海,洞中一日,世上千年,这个中滋味,肖与谁说?

    她后来曾在某天夜里,与忽图剌单独见了一次面,如她所料,她的确成了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活着从这个地方离开的人,就连李笔余自己,最后也只能以一卷草席,丢弃在乱葬岗的方式,举着双沾满鲜血的罪恶之手,被阎王升入到第十八层地狱。

    李笔余将她说的这些话,整理下来记录纸上,也不过是他这个即将成为朽木的人,在这余下日子里,一份慰藉罢了。

    李笔余永远也不会忘记,她从这儿离开时的场景,那天,她穿了一身的红,就像是用鲜血染成的一样,那种举手投足间的皇家仪态,是蛮族异部的公主,永远也不会有的。

    她对李笔余说,她嫁给讹里朵的时候,都没有穿过这么红的衣服,这辈子,甚至连正经的凤冠霞帔,都没穿过。

    李笔余跪在地上,向她拜别,那是他和她的最后一面,在她走后,他随即接到了新的任务,她所待过的那座监牢里,又陆陆续续地进去了许多人。

    李笔余时常在想,若他的妻儿没有死于兵乱,那现在的自己,又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下辈子,可一定要生在太平盛世,莫再孑然一身,度此孤生。

    直到现在,偶尔闭上双眼,李笔余的耳边,仍然会响起她的声音,仿佛他们之间,只隔了一座铁栅栏,她就坐在他的对面.

    她说:“你见过雪吗?我说的是临安的雪,那时是绍兴十一年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