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边的天空骤然黑了下来,海上狂风大作,霎时间电闪雷鸣。然而岸边的人却丝毫没有在意,仍然热情高涨地大呼要把这对奸夫淫妇投进海里,全然没有察觉到,海上巨大的妖兽混沌正一点一点地逼近岸边。

两个猪笼已经缓缓下沉,发出一长串的气泡,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里。干老爷面对着众人,心满意足地说:“诸位今日在此见证,奸夫淫妇已经沉入海底,…”

干老爷的话还没有说完,人群就发出了一声惊呼,干老爷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混沌长长的触手死死缠住,动弹不得。干老爷死死挣扎,越挣扎缠得越紧,直到干老爷筋断骨裂,眼球突出,血管爆裂而亡。

众人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惊呆了,惊魂未定的众人尖叫着四处逃窜。大夫人体态丰腴,实在跑不快,刚跑了两步就摔倒在地,还被逃跑的众人接连踩了好几脚。大夫人眼看混沌的触手慢慢向自己伸来,哭叫着在地上手脚并用地爬动。大夫人自然比不过妖兽混沌的移动速度,混沌的长满倒刺的触手在大夫人身上轻轻一拨,大夫人生生被撕去了一层皮肉,发出杀猪般的叫喊。混沌灵活的触手在大夫人身上扫了来回扫了几下,笔直地插入皮肉,她的身上立刻出现了几个黑色的血洞。

其他人四散逃命,然而再怎么努力逃跑,哪里跑得出混沌的手掌心。混沌在海上,触手气定神闲地一挥,平地刮起一阵强劲的大风,所有人都被吹倒在地,发出绝望的叫喊。

混沌已经从海里来到了陆地上,面对嘴边的猎物并不着急享用。因为它知道,眼前这一群人,或者说这一堆会动的肥肉,一个都跑不了。

混沌缓慢地接近这群鬼哭狼嚎的人们,触手一点一点延伸,像落地生根的藤蔓植物那样,六足瞬间幻化出数不清的一条一条的触手,混沌多如牛毛的触手像一大团漆黑的头发,抚上地上的每一个人,如同最温柔的拥抱,却带着致命的剧毒。

天色阴沉,海面扬起滔天的巨浪,混沌悠哉地在岸上吸食着人的精元,被榨干最后一点精元的人被无情地抛入大海,瞬间就被巨浪吞噬得无影无踪。

一个又一个被吸尽精元的人被抛入大海,混沌吸食了如此数量的精元,体形暴涨,獠牙尚挂着赤红的鲜血。它慵懒地翻了个身子,最后一具僵直的尸体被扫入大海。

尘埃落定,风平浪静。天空恢复了纯净的蓝,阳光照耀着静静的海面,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只是岸上是从未有过的一片死寂。不见了面相惊骇的六足妖兽的踪影,岸上只有一个布衣男子,静静地看着这一切。男子形销骨立,薄薄的嘴唇扯出一丝诡异的笑容。笑容中带着难以察觉的阴冷可怖。

“天君,晚辈知道今日来打扰实在是唐突无礼,然而请恕晚辈拯救师父心切,求天君指点一二。”护灵星君洛玉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着。洛玉为拯救火灵天尊的元神,已经在三界徘徊了数十载,然而却屡屡受挫。

“想要拯救你师父,你先告诉我,我归隐这么多年,你是如何找到我的?”归隐臧君坐在轮椅上,神色淡然地说。归隐臧君少有疾言厉色的样子,然而他每次说话言语中自带的威严感,往往压得人抬不起头。

“原是不知道的,只是在凡间不经意间觉察到了子詹上仙的踪迹,一路追随而来…”洛玉看了看归隐臧君的脸色,归隐臧君依然气定神闲:“无妨,你继续说。”

“这十几年来,我一直在寻找解救我师父火灵天尊的方法,甚至找到游灵一族的统治者七宿女那里,然而因为从前神族与灵族之间的瓜葛,七宿女拒绝告诉我任何与师父有关的信息。”洛玉跪在地上,满眼都是恳切的目光:“传说中能够推演先天神数的除了灵族的七宿女,便只有神族的您了。还望天君为了神界的未来,能够与师父尽弃前嫌,告诉在下解救师父的方法。”洛玉说完了,并未注意到归隐臧君眼神中那微妙的变化。

“你听没听说过一句老话,叫做解铃还须系铃人。”归隐臧君细品了一口枫露茶,醇香的口感在口中漫溢。“从前放出魔王的是天界的驭扇童子,如今你自然要去找他,方才能够一道解救你的师父。”

“可是,那驭扇童子天生愚钝,纵使我找到了他,他又怎会知道解救师父的方法呢?”洛玉疑惑地问道。

“无妨,待你找到他,带他来见我,我自会告诉你解救你师父吴重黎的方法。”归隐臧君用的称谓是“吴重黎”而不是“火灵天尊”,显然那场旷世之战两人之间的芥蒂至今也未能完全消除。

洛玉谢过归隐臧君,归隐臧君对洛玉说道:“不必多礼,你先起来吧。”

洛玉从地上慢慢站起身,归隐臧君突然问道:“你是在凡界什么地方看到子詹的?”

洛玉想了一想:“我也不清楚那是什么地方,只是见到了一个身手极快的身影,我认出那是子詹上仙,便悄悄跟随子詹上仙上了九重天。然而为了不让子詹上仙发觉,我只能隐藏自己,却不见了子詹上仙的踪影,只得苦苦找寻,终于来到了这里。”洛玉也想不通,自己堂堂护灵星君,说起来也是仙家正派,为何要惧怕鹰子詹发觉他。然而鹰子詹身上总有一种让洛玉说不清的拒人千里之外的气质,直觉告诉他,这个人在将来可能会与他为敌。

归隐臧君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只是淡淡地说了句:“星君的问题问完了,那便速速请回吧。”洛玉再三拜谢归隐臧君,离开了大殿。

眼看着洛玉走远了,归隐臧君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周围的人见到归隐臧君的样子,吓得大气不敢喘。归隐臧君攥紧了拳头,低声喃喃自语:“他失踪那几日,原来是跑到凡间去了?”

周遭没有人敢回答,归隐臧君推开窗子,向鹰子詹的宫殿望去。

他的法力已经废了,结界又极其厚重,他一时半会大概是无法出来的。然而,归隐臧君并没有因此而放下警惕,他看着那重结界,仿佛能预见到鹰子詹打破结界横空出世的样子。

方术的身体一日强健过一日,他自然也没有告诉徒弟们他只有十几年好活的事情,徒弟们眼看他身体康复,自是十分欢喜。方术重新给弟子们传道授业,经历了之前的种种,徒弟们在学习上都用心了许多,就连整天睡不醒的干宝都再也没打过瞌睡,每日精神抖擞地听方术道长的讲解。

可能是久病成良医,方术康复之后的第一课,是教给徒弟们辨认药材的技法。静心堂里堆满了各色晒干的药材,整个静心堂充斥着一股挺好闻的略带苦味的药香。

“这种药材名叫当归,开花结果都在夏季,其根可入药,具有补血抗老的作用。”方术端坐在前面,手里拿了一块土黄色的当归肉根。

干宝托着腮看着前面的当归,只觉得从形态上看和后院的老姜片子也没有多大的区别,然而它却能补血补气,而且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当归,当归,正当归来的意思。干宝想,自己在这世上虽无牵无挂,却也如同浮萍一般飘忽不定,自己又该归往何处呢?

“这个就是人参,又叫做黄参,地精,棒槌。”师父的声音把干宝拉了回来,关于这人参的样子,干宝是认识的。之前师父命悬一线的时候没少喝这东西炖的大补汤,几乎把全城中药铺子里的人参都要搬空。后来师父病情好转,干宝和吴皓有一日在药库偷偷掰了一根大人参的须子煮水喝,结果一点都不好喝,又涩又苦,喝了还鼻血直流,止都止不住。

“人参本就少见,多生长在阴凉的地方,越是时间久远的人参越是珍贵。关于挖人参,挖参人们有个传说。”干宝一听到传说,立刻津津有味地抬起头,方术在上面,颔首微笑地讲着:“有传说。这千年的人参是会成精的。挖参人看到人参的叶子和杆,会隔老远就高喊一句‘棒槌’,然后用一根红线将其系住之后在它周围深挖,据说这样,成了精的人参就跑不了啦。”方术在台上讲得绘声绘色,弟子们听他讲述,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对这种神秘的药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干宝听得入迷,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师父,常听人说人参包治百病,这事是真的吗?”

方术摇摇头:“若是一根人参就能包治百病,那还要医生做什么。”

干宝依然刨根问底地问道:“师父,那得了什么病需得吃了这成精的人参才能好呢?”

方术认真地考虑了一会:“大概是参精病吧。”